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人事考试网
2010-05-15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0〕1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
药学)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对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但已按照省有关规定评聘为主管药师(中药师)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的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6日至6月9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8日至10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6月18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8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试用书征订以及考前培训。
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应试指南》是以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相配套的《应试指南》为基础,对2007年版《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部分内容作了相应修改。考生可在各市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的同时,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订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见附件4)。
2、考前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需要进行考前培训的人员,请登陆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填写《培训报名表》报名培训,并根据网上公布的培训和报到的时间、地点直接前往交费培训。培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待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 人事 药师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 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0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8日至10日到当地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1
传 真:0571-88396652
××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一O年六月 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10月16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药学工作或中药学工作共 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4: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
订购单位(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联系人:
金额合计: 汇款方式:银行/邮局
各市局订购教材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电话:010-68001619、68001429,传真:68001446,联系人:苏力、郑蕾。
浙考发〔2010〕1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
药学)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对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但已按照省有关规定评聘为主管药师(中药师)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的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6日至6月9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8日至10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6月18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8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试用书征订以及考前培训。
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应试指南》是以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相配套的《应试指南》为基础,对2007年版《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部分内容作了相应修改。考生可在各市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的同时,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订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见附件4)。
2、考前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需要进行考前培训的人员,请登陆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填写《培训报名表》报名培训,并根据网上公布的培训和报到的时间、地点直接前往交费培训。培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待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 人事 药师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 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0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8日至10日到当地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1
传 真:0571-88396652
××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一O年六月 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10月16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附件2: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药学工作或中药学工作共 年。
|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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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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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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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5月4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
5月26日至6月9日
|
网络报名
|
|
6月8日至10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征订考试用书和培训报名
|
|
6月18日前
|
各市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
|
7月2 日至12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
10月13日至15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10月16日至17日
|
考试
|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
|
书 名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
|
应
试
指
南
|
考试大纲
|
28
|
|
|
|
|
药事管理(药事管理与法规)
|
55
|
|
|
|
|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79
|
|
|
药学类全套5本,共302元。
|
|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85
|
|
|
||
|
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
|
55
|
|
|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75
|
|
|
中药学类全套5本,共287元。
|
|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72
|
|
|
||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57
|
|
|
||
|
合 计
|
|
|
|
|
|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联系人:
金额合计: 汇款方式:银行/邮局
各市局订购教材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电话:010-68001619、68001429,传真:68001446,联系人:苏力、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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