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卫生部门五项措施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仙食安委办
2008-03-01
新年刚过,我县卫生部门为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全县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着力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知识培训。拟对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餐饮经营负责人及凉菜制作、餐具洗消人员的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其卫生法制意识和餐饮卫生知识水平。
二是加强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完善相关卫生设施,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卫生质量监测。定期不定期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餐具消毒效果、凉菜卫生质量的监测检验,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整改。对重点餐饮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餐饮单位的监测每季不少于1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城区重点餐饮单位夏、秋季节每月不少于1次,冬、春季节每2个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餐饮经营单位,城区的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下的对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监测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是落实卫生监管责任制。对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餐饮单位确定监管科室和责任监督员,监管对象相关项目达到指标要求的给予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追究相应的监管责任。
一是加强卫生知识培训。拟对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餐饮经营负责人及凉菜制作、餐具洗消人员的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其卫生法制意识和餐饮卫生知识水平。
二是加强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完善相关卫生设施,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卫生质量监测。定期不定期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餐具消毒效果、凉菜卫生质量的监测检验,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整改。对重点餐饮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餐饮单位的监测每季不少于1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城区重点餐饮单位夏、秋季节每月不少于1次,冬、春季节每2个月不少于1次;对其他餐饮经营单位,城区的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下的对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监测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是落实卫生监管责任制。对餐饮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餐饮单位确定监管科室和责任监督员,监管对象相关项目达到指标要求的给予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追究相应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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