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零售连锁企业电子申报操作手册(第一、第二部分)
说 明
为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促进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药品零售、零售连锁企业申请开办、变更、GSP认证、注销等审批事项,在提供纸质审批资料同时,必须先在网上进行电子申报。
为指导申请人正确、快速地进行网上电子申报,我局组织编写本操作手册,供药品零售(连锁) 企业使用。 本操作手册在网上公布,网址为:www.xjfda.gov.cn (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如因省局审批系统变动与本手册不符,以实际出现的情况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上网建立企业基本信息 3-7
第二部分:零售企业(或零售连锁门店)的新开办申请8-11
第三部分:零售企业(或零售连锁门店)的变更申请12-13
第四部分: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14
第五部分: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注销申请15-16
第六部分:查询本企业信息 17-19
第七部分:各审批窗口电话 20
第一部分上网建立企业基本信息
药品零售、零售连锁企业的所有审批事项在电子审批时,都要先按本部分操作建立企业的基本信息,然后分别开办、变更、GSP认证、注销等不同事项按本手册第二至六部分说明进行操作。
第一步:上网,运行InternetExplorer
第二步:在地址栏输入网址并按回车键(Enter键)
注:正式客户端网址为apply.zjfda.gov.cn
另有一个测试客户端,网址为sp.zjfda.gov.cn/apply
在测试客户端所做的操作不会影响正式客户端的数据,因此可以在测试客户端先行练习操作。
第三步:出现网站登录页面
注:如出现“没有找到有效身份识别器”的提示:
未申领识别器的企业按“确定”键,忽略该提示。
有身份识别器的企业,请先安装驱动程序(点击下方蓝色带下划线的“点这里安装USBKey驱动,并下载运行安装程序)并插入身份识别器。
第四步:输入企业帐号和密码,并点击“登录“按纽。帐号输入时要求大写字母。
注:有身份识别器并插入机器的,其帐号会自动读取显示,不需额外输入。没有身份识别器的,须取得企业账号,已开办企业的帐号请向我局受理窗口查询,拟开办的企业请向受理窗口申请新帐号(所需资料:工商与核准文件、申办人身份证)。每家零售企业有一个帐号,每家零售连锁企业其总部和各门店各有一个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第五步:进入企业端首页面。页面左侧为操作按纽栏,列出该企业能做的各项操作。上面右端三个功能按纽,分别是“首页”(即不管处于什么操作中,点击该按纽就回到首页也就是现在显示的页面)、“帮助”(获得帮助信息)和“退出”(退出本审批系统)。
第六步:修改密码(非必须步骤):点击左侧操作按钮的“修改密码”按纽,在“当前密码”栏会显示当前密码。在“新密码”和“再次输入密码”两栏输入相同的新密码,点击“确定”按纽,即能修改密码。
第七步:人员管理
在企业首次登录后输入人员信息以及人员变更、调整时需要输入。其他变更不需要本步操作。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三个岗位是有系统生成的,无法输入。该三个岗位如发生变更,则企业需要输入拟任的新的人员。除上述三个岗位外,其余岗位由企业自行输入。
1、点击左侧操作按钮栏的“人员管理”
2、如需要输入新的人员,点击“添加人员”按纽
3、在“身份证号码”框里输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务必准确无误),然后点击页面的其他任何空白区域(即非输入框也非按纽的空白位置)
4、如该人员尚在其他企业任职未办理变更手续,系统会弹出提示。请先不要输入该人员,应先核对其就业情况,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5、如该人员信息尚未进入本审批系统,则会出现信息输入框,需要输入相应的各项信息。
信息输入中的“岗位”输入。如该人员兼任多个岗位,则只需输入最主要的一项(除“企业其他负责人员”外,其他各岗位一般优先选择在上面的选项,如兼任质量管理员和处方审核调剂人员的,则选择质量管理员。“企业其他负责人员”一般是指非药学的高位工作人员,如股东、分管财务或其他工作的副经理等)。拟任的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则该岗位后会有“(待审批)”字样,等审批完成会自行消除。如选择“其他”岗位,则需在后面的输入框内明确输入岗位。
6、输入完毕点击提交按钮。
7、系统回到人员管理界面。此时会列出已输入的所有人员及可选操作。如需输入其他人员,按照2~6的操作重复。
8、已输入的人员,可以有三项操作(在每个人员一栏右侧)。其中“详细信息”可以查看该人员的信息,“修改”可以修改该人员的部分信息,“注销”则表示该人员不再在本企业任职(虽然注销后不再显示,但人员所有的经历会有记录保留在系统里)
第二部分 零售企业(或零售连锁门店)的新开办申请
第一步:事先准备:新开办企业应首先向市局受理窗口注册新帐号,然后按照第一部分操作登录企业端,并录入所有人员(其中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待审批岗位)。
第二步:点击左侧操作按钮里的“零售企业”,展开下一级操作按钮。然后点击“零售企业(门店)筹建”按纽。
第三步:此时出现筹建申请列表(未过填报筹建信息前列表内容为空)。按“新增”按纽进入筹建信息页面。
第四步:依照栏目填写准确信息。
部分栏目是选择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填写内容说明如下:
1、“所属总部”是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企业,如连锁门店的所属总部即其连锁总部,批发企业零售门店的所属总部即批发企业。
如果该总部是省内的医药企业,则需要点击“选择所属总部”并在列表内找到企业,按“选择”按纽。如果企业较多难以找到,则在上端“企业名称”一栏输入总部的名称,并选择正确的“企业类型”,点击“搜索”按纽。
2、“申请人”是指投资人(不是委托申报资料的人)。
3、“拟办地址”为企业拟注册地址。“所属区域”的三个选择项,“城区”对应我市的“重点区域”,“乡、镇”对应我市的“一般区域”,“村”对应我市的“偏僻区域”。如对企业所属区域不明确,请咨询受理窗口。
4、“经营方式”根据所属情况选择。一般情况下单体零售店请选择“零售单体”、“单体”两项,连锁门店请选择“零售连锁”、“门店”、“直营店”或“加盟店”,批发企业所属零售店请选择“批发所属零售药店”。
5、“经济性质”按照工商部门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上的经济性质选择。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选择“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选择“非法人企业”。
6、“经营范围”要先选择正确的经营类别,再钩选拟经营的范围。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选择式,点击岗位后面的“选择”按纽,在已输入的人员中选取(所以要求先行输入所有人员)。
8、“营业面积”和“仓库面积”填写建筑面积,忽略小数位(即输入到整数个位)。
9、点击“选择驻店药师”选择相应的人员。要求所有的处方审核人员均应选择。
10、“仓库情况”输入相应的仓库的面积。有多个仓库的,应当分别输入。没有仓库的,第一行输入六个星号******。各个仓库的面积总和应与前面的“仓库面积”相符。
11、“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输入相对重要的、与药品密切相关的设施设备,如空调、排风、温湿度计、冰箱(冷柜)、切片机、秤等等
12、“规章制度目录”输入拟建立的制度的目录(不要分行,连续输入)。
13、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纽,回到筹建申请列表页面
第五步:此时列出一填写的筹建申请的列表。但此时“是否上报”状态为“未上报”,市局受理窗口尚无法看到本筹建申请。此时可作的操作有“详细信息”、“修改”、“删除”三项。如果数据有错误,点击“修改”按纽进入修改;如果想删除,点击“删除”按纽。
第六步:点击“详细信息”按纽,进入查看所填报的信息。如果信息准确无误,且准备上报申请,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上报”按纽。出现“上报后不能修改”的提示,按“确定”。
此时系统弹出一个“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筹建申请表”的页面,需打印出来作为书面申报材料的一部分。
页面左上角条形码的下方有一组由八位数字和字母组成的为核对码,每次申请生成均不同,所以申报材料时要保证电子申请的核对码要和打印出来的材料的核对码完全一致。打印按纽在页面左上角。
第七步:打印完毕后关闭打印页面,点击“零售企业(门店)筹建”,回到筹建申请列表,此时“是否上报”状态变成“已上报”,且可选操作只剩“详细信息”一项。如上次打印失败,可点击“详细信息”按纽,再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打印”按纽重新进入打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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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点击左侧操作按钮的“企业”按纽,重新展开下一级操作按纽,点击“审批查询”,此时出现已上报的申请,可以在“当前状态”中看到所处的环节。对于尚未被药监部门受理的申请,还可以点击“删除”按纽删除该申请。
注:只有药监部门收到书面材料和打印页面并核对后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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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企业筹建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入验收申请阶段。
点击左侧操作按钮“零售企业”的下一级按纽“零售企业(门店)验收”。操作参考筹建申请,两者过程相似。
如无特殊情况,申办人可以越过“筹建”操作,直接进行“验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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