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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告知书

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09-13
 
一、办事依据
1、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国药监械[2003]119号)
二、申办条件
1、企业已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变更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名称应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三、提交材料
(一)技术性内容无任何变化,属名称类登记项目的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
原注册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名称(包括商品名)变更
原注册证、变更的原因说明;
3、因地名更改造成的生产地址文字变更(非场地变迁)。
原注册证、企业关于变更的说明。
(二)规格型号内容变更或补充,但不涉及技术性审查
1、由于企业原注册申报时遗漏造成的变更   
原注册证、关于变更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2、由于企业重新编排产品序列,造成产品规格型号的代号变更
原注册证、关于变更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3、注册后增加规格型号(注册后产品变化)
原注册证、关于变更的情况说明、注册产品标准修改单。
(三)增加或变更生产场地履行重新注册
企业、产品无变化,增加或变更生产场地,应申请重新注册,注册时生产企业提交原注册证、产品无变化的说明、场地增加或变更后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的说明(应详细说明生产场地的环境、面积和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并填写和提交附表《企业生产条件自查和现场核实记录》)
四、办事程序
1、申请与受理。涉及生产地址变更的企业需要进行现场核实,企业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其它事项变更不需进行现场核实,企业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局)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开具受理单,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补充材料。
2、审核批准。需要现场核实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申报材料真实且符合要求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市局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市局在收到完整变更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不予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其他事项
审批部门: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室:医疗器械处 
责任人:周  立,郑端钦
电话:8552820    传真:8552820  8552799
E-mail:tzylqx@sina.com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    邮编:318000
监督处室:纪检监察室(电话:8552811)
 
 
 
 
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章)
年  月  日
 
 
 
 
 
 
 
 
 
 
台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承诺书
 
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企业对《台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告知书》所载的内容已知晓理解。现对本企业申请                        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作如下承诺:
1、本企业保证在变更前达到你单位告知审批项目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2、承诺在生产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接受贵单位的监督管理;
3、本企业承诺所作的陈述及所递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4、本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全体股东的共同委托人签字)
(企业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人在做出承诺前,必须仔细阅读《台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告知书》的内容。
2、承诺书内容由申请人使用钢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3、本承诺书作为申请变更材料之一递交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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